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07-10mL紫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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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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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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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全血檢體於常溫4小時內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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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一般退件條件請參閱【檢驗作業及原始檢體收集手冊】→檢體簽收與退件→檢體退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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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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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採檢後以室溫立即傳送,如無法於15-25℃ 24小時內送達實驗室請先自行離心,將血漿分離,保存於2-8℃冰箱(最多3天)。(有separating gel血漿檢體則不需分裝)。 B.分離後血漿保存條件:15-25℃ 24小時;2-8℃ 3天;-20℃以下可冷凍保存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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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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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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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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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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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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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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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RT-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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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Not de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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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提供HIV-1感染相關病情變化及療效追蹤,不適合作為篩檢或確認HIV-1感染之診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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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急性 HIV 的症狀特徵為:初始感染後 3 到 5 周出現類似感冒症狀,並伴隨著高血液病毒量。症狀開始 4 到 6 周內,即可偵測到 HIV 特異性的免疫反應。抗體陽轉後,周邊血液的病毒量下降,大部分患者進入無症狀期,可達數年的時間。周邊血液 HIV 病毒的定量檢測可幫助了解 HIV 感染的發病,並可以作為預後以及管理病患的重要依據。
監測血漿中的 HIV 病毒 RNA 量 病毒負荷量 CD4+T 細胞數目,以及病 人的臨床狀況會用以決定抗病毒治療的開始或是療程改變。抗病毒治療的主要目標在於降低血漿中的病毒量,達到現有病毒量檢測可偵測到的最小值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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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血清免疫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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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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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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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委託立人醫事檢驗所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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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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