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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SARS-CoV-2 新冠狀病毒核酸分子檢驗
檢驗收費碼 FVPCOVM、FVPCOVO、FVPCOVT、FVPCOVT1、FVPCOVT2、FVPCOVT3、FVPCOVTE 健保碼(點數)
是否接受代檢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93:Nasopharynx/病毒採檢專用套組
(2)建議採檢量:適當量檢體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1.採檢後以室溫立即傳送,如無法立即傳送請保存於2-8℃.2採檢後將採檢棒折入病毒管中,外包裝夾鏈袋並封好封口,再將檢體套入第二層檢體袋。 3.將二層檢體袋包裝檢體置於檢體保存桶中4.檢體桶放於傳送箱內(傳送箱具堅固耐撞、防穿刺防漏)並放冰寶,將傳送箱送到檢驗科指定位置(日間:微生物室,夜間:門診檢驗科)。
3.退件條件 (1)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1.採檢後以室溫立即傳送,如無法立即傳送請保存於2-8℃.2採檢後將採檢棒折入病毒管中,外包裝夾鏈袋並封好封口,再將檢體套入第二層檢體袋。 3.將二層檢體袋包裝檢體置於檢體保存桶中4.檢體桶放於傳送箱內(傳送箱具堅固耐撞、防穿刺防漏)並放冰寶,將傳送箱送到檢驗科指定位置(日間:微生物室,夜間:門診檢驗科)。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1.陰性檢體:保存於2-8℃冰箱1個月 2.陽性檢體:保存於-20℃冰箱1個月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陽性檢體保存於-20℃冰箱待回寄疾病管制署分型或備查用。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特急件:30分鐘 急件:1.5小時 一般件:8小時
9.檢驗方法 RT-PCR
10.生物參考區間 Negative
11.適應症 新型冠狀病毒檢驗

12.臨床意義

新型冠狀病毒引起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管署已將其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本檢驗是以Real-time PCR 實驗方法進行檢測,利用螢光標記之DNA探針來偵測聚合?反應後的產物,根據螢光訊號超過threshold之cycle數以判斷樣本是否為陽性。
13.執行組別 日間:微生物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315)夜間:門診檢驗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270)
14.其他
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非定量檢測,本項目不適用
16.資料來源 FH-LAB-SOP-66-070 SARS-CoV-2 新冠病毒分子試驗標準作業 手冊
17.生效日期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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