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tube) ;得用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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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2-3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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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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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採檢後2小時內全血,以常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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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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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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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全血: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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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儲存8小時 (B)血清: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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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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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足夠且符合檢體保存及採檢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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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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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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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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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化學冷光微粒酵素免疫分析法(Chemiluminescent Microparticle Immunoassay, C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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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Non-reactive (<1.0 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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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檢測血清中梅毒螺旋抗體及抗體力價,協助梅毒感染之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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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1. 此試驗為測定檢體中的梅毒Treponema Pallidum抗體價,不是直接測定梅毒 Treponema Pallidum,檢體被判為抗體陽性反應,須配患者病史及其他臨床表徵和診斷加以作整體判斷。
2. 梅毒是經由接觸傳染的性病,致病菌是梅毒螺旋體(Treponema pallidum)。
(1) 第一期梅毒,下疳剛出現時,梅毒血清檢查通常仍無反應,大約在經過1-4週後,才會出現血清反應。
(2) 第二期梅毒,所有非螺旋抗體及螺旋抗體檢查都應該呈陽性反應。
(3) 第三期梅毒,不具傳染性,專患內臟或神經系統,暗視野顯微鏡不會看到梅毒螺旋體。
3. 診斷先天性梅毒,每個月作檢查持續6個月,若血清效價持續上升,可診斷為先天性梅毒。
4. 診斷神經性梅毒,梅毒螺旋體不適合用來測定CSF。
5. 梅毒經過治療後,RPR檢查其效價會下降甚至檢測不到,但TPHA會呈低效價反應甚至維持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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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血清免疫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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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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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非定量檢測,本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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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梅毒螺旋體抗體試驗標準作業手冊 (FH-LAB-SOP-6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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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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