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3-綠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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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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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請採血後檢體置於37℃溫水傳送,抽血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7:00~21:00,週六為07: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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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37℃溫水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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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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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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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不可儲存,請立即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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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檢驗:分裝血清儲存於2~8℃; (B)無法於8小時內檢驗:分裝血清儲存於-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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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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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無法追加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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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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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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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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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血球凝集法 (hemagglut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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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1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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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作為感染Mycoplasma pneumoniae、Cold agglutinin disease之臨床輔助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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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血清與O型血球在2~8℃作用,觀察血球凝集,高效價冷凝集素代表Mycoplasma pneumoniae感染,感染出現症狀後10天效價開始上升,高峰在12-25天,大約在急性感染後30天降低,所以通常需要時序兩次血清檢查。在肝硬化、梅毒、結核、週邊血管疾病、溶血性貧血也有可能陽性,但通常這些疾病成對血清效價變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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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血清免疫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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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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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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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檢驗-血清-3-004冷凝集試驗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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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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