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tube) ;得用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代替。Body fluid / 26號萬用收集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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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Blood:2-3 mL;Body fluid:2-3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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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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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採檢後2小時內全血,以常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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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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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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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全血: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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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檢體上機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 (B)血清或血漿:分離之血清於常溫(15~30℃)可儲存3天,於2~8℃可儲存7天,超過7天儲存-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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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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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足夠且符合檢體保存及採檢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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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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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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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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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化學冷光微粒酵素免疫分析法(Chemiluminescent Microparticle Immunoassay, C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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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5.0 n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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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偵測人類血清與血漿中癌胚胎抗原(Carcinoembryonic antigen, CEA)的含量,協助臨床之癌症治療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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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1. 癌胚抗原(CEA)是Gold和Freedman於1965年最先發現的一種腫瘤相關抗原。研究結果顯示,雖然CEA原先被認為是消化道癌症所特有的,但它在其他惡性腫瘤及一些非惡性疾病中可能也會升高。
2. CEA檢測對於監測CEA濃度出現變化的惡性腫瘤患者有很大的幫助。血液中的CEA在治療後持續升高,強烈表示有潛藏轉移及/或殘存的腫瘤疾病。CEA值持續上升可能和進行性的惡性疾病及不良的治療反應有關。CEA值下降通常表示癒後較佳及治療反應良好。治療前CEA數值很低但之後CEA數值升高的病人,可能表示有進行性的疾病。
3. 在大腸直腸癌、胃癌、乳癌、肺癌、前列腺癌、胰臟癌及卵巢癌患者的追蹤治療中,已經證實CEA分析的臨床關聯性。大腸直腸癌、乳癌及肺癌患者的追蹤研究結果顯示,術前的CEA值具有預後的意義。不建議以CEA檢測來作為偵測一般人的癌症篩檢方法;不過,利用CEA檢測作為預測預後的輔助檢查及輔助癌症病人的治療已廣被大家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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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血清免疫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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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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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請參閱檢驗科定量檢驗項目量測不確定度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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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癌胚胎抗原試驗標準作業手冊 (FH-LAB-SOP-6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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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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