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2號黃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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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4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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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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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採檢後2小時內全血,以常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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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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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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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全血:於常溫(15~30℃)可儲存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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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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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冰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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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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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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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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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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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C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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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87-883 p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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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偵測人類血清中維生素B12 (Vitamin B12)的量,以評估B12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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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1.Vitamin B12 是水溶性維他命,是需要從動物來源的飲食中取得來進行DNA 的合成,只有胃壁細胞(parietal cell)分泌Intrinsic factor醣蛋白時,人體才可以從胃腸道吸收B12。雖然人體可以在肝臟、腎臟、心臟保存到12 個月的儲量,當在快速成長的階段及快速更新的情況,體內的需求量就會上升。維他命B12 缺乏的症狀包括貧血、平滑會痛的紅舌、肢端感覺錯亂的神經異常。
2.Vitamin B12 上升於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充血性心臟衰竭、糖尿病、肝細胞損傷、慢性腎衰竭、肥胖,以及骨髓增生的疾病,例如慢性顆粒性白血病、真性多血球症。
3.Vitamin B12 下降於萎縮性胃炎、局部性迴腸炎、胃切除、酒精性肝炎、腸炎、腸絛蟲、惡性貧血(內在因子缺乏)、吸收不良、營養不良、鐮刀型貧血、以及素食者。使用藥物包括抗生素、抗癲癇藥物、抗痛風、抗瘧蚊、抗結核、化學療法、口服避孕、鎮定藥物,都會使B12 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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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血清免疫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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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立人檢驗所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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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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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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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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