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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CA 125
檢驗收費碼 FSI125 健保碼(點數) 12077C
是否接受代檢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得用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代替。Body fluid / 26號萬用收集盒
(2)建議採檢量:全血2-3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1)傳送方式:以人工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採檢後全血檢體以常溫(15~30℃)傳送; (B)院外傳送:採檢後,離心分離,以2~8℃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全血:於常溫,可儲存8小時。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上機檢測,儲存於室溫(15~25℃)。 (B)無法於8小時內上機檢測,儲存於2~8℃。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 7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2天,檢體足夠且符合檢體保存及採檢條件者。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4天
9.檢驗方法 化學冷光微粒酵素免疫分析法(Chemiluminescent Microparticle Immunoassay, CMIA)
10.生物參考區間 <35 U/mL
11.適應症 定量偵測人類血清與血漿中CA 125抗原的含量,協助卵巢癌之治療追蹤。

12.臨床意義

臨床意義 1. CA 125 II 分析值是利用 OC 125 單株抗體所檢測出來的。 OC 125 為小鼠骨髓瘤細胞與被稱為 OVCA 433 之人類卵巢漿液囊胞腺癌 (serious 細胞株免疫 的小鼠脾臟細胞雜交所產生的抗體。 OC 125 單株抗體會與大部分非粘液性卵巢癌(漿液性、類子宮內膜性、亮細胞及未分化之組織型態)及上皮細胞卵巢癌細胞株所表現的重複性 OC 125 檢測抗原產生反應。 OC 125 檢測抗原原先是在胎兒及成人的正常腹膜、胸膜及心包膜組織中所發現,在胎兒, OC 125 檢測抗原只侷限在羊膜和臍上皮及 Mu llerian 上皮組織內;在成人則已發現侷限在子宮內頸和子宮內膜組織及卵巢包涵囊腫和乳突狀瘤中。不過,胎兒卵巢組織或其他正常的成人卵巢組織或良性粘液性卵巢瘤則無法偵測到 OC 125 檢測抗原。 2. 血清 CA 125 II 分析值可用於監測侵犯性上皮細胞卵巢癌患者的病程。大約 1 2% 的健康人及硬化、肝炎、子宮內膜異位症、懷孕前三個月、卵巢囊腫及骨盆腔發炎疾病等非惡性疾病患者會有較高的 CA 125 分析值,也有報告 CA 125 分析值在月經期間會升高。包括內子宮頸、肝、胰、肺、結腸、胃、膽道、子宮、輸卵管、乳房及子宮內膜癌 等非卵巢惡性病方面已有 CA 125 分析值的報告。雖然不建議以 CA 125 分析作為一般大眾的癌症篩檢方法,但已有報告 CA 125 分析值可用來輔助卵巢癌病患的治療。 3. 已確定罹患卵巢癌之患者,其治療前的 CA 125 分析值可能和健康人的範圍一樣。非惡性疾病患者血液中的 OC 125 檢測抗原可能也會升高。基於這些原因,不論 CA 125分析值為何,都不應用來作為解釋是否有惡性疾病的絕對證據, CA 125 分析值須搭配臨床評估或其他診斷資訊來使用。 不可以 ARCHITECT CA 125 II 分析作為癌症篩檢試驗。
13.執行組別 血清免疫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316)
14.其他
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請參閱檢驗科定量檢驗項目量測不確定度列表
16.資料來源 腫瘤標記125試驗標準作業手冊 (FH-LAB-SOP-65-035)
17.生效日期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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