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尿液:26-萬用收集盒/Blood: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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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Urine 10mL/全血3-4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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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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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採檢後2小時內全血,以常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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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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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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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於室溫可穩定4小時,於2~8℃可穩定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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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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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冰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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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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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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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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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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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Colorimetric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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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尿液:< 5 PPM
血液:<0.1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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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協助除草劑Paraquat中毒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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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巴拉刈(paraquat)為一藍綠色無特殊氣味的除草劑,普遍的被使用於農業除草用途,因巴拉刈具有非常劇烈的毒性,且缺乏有效的治療方式,因此巴拉刈的治療雖然可能有多種方式但最重要的仍是早期的洗胃及給予活性碳或血液灌注等移除方法,巴拉刈中毒後的臨床表徵,主要與暴露量(口服量或皮膚暴露量)的多少有關,所以當懷疑病人為巴拉刈中毒而欲作診斷、治療及預後時,可以血液及尿液分別申請巴拉刈定量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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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血清免疫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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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立人檢驗所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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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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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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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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