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Urine/64號無重金屬殘留離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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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尿液1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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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A)不可在工作場所採檢以免汙染檢體。 (B)Random urine建議採集早晨第一次尿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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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於室溫請採檢後8小時內送達;若無法於8小內送達請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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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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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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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於採集後8小時內送檢可儲存室溫;無法於8小時內送檢,於2~8℃可儲存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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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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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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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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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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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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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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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Atomic Absor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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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尿鉛:≦23 ug/L
勞工干預值:尿中鉛濃度≧150u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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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尿液中鉛濃度,協助診斷職業或環境鉛暴露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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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評估鉛中毒,長期暴露之職業病或不慎吸入、食入的指標。
鉛用於油漆、電池、焊接、印刷、製陶、槍彈、汽油、殺蟲劑、飾品玻璃食器。鉛為帶正電的金屬,與蛋白質酵素功能基帶負電的SH具有親合力,影響血紅素heme的合成。因鉛的傷害會影響學童神經心智的發育所以參考可接受區間設在< 10 ug/dL。
鉛影響很多組織但大部份累積到骨質,症狀包括胃腸疼痛、嘔吐、噁心、小球性貧血、周邊神經病變、記憶衰退、無法集中精神、頭痛、易怒、疲倦、昏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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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血清免疫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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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立人檢驗所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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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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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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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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