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尿液/66號白頭塑膠管(2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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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尿液1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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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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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採檢後2小時內全血,以常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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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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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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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於室溫可儲存7天,於2~8℃可儲存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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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儲存於2~8℃可穩定30天;超過30天儲存於-20°C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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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0°C以下,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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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無法追加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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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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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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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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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競爭型免疫層析法 (Competitive Immunochromatographic as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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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Neg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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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性測定尿液中是否存在Opiates (cutoff為300 ng/mL),協助臨床診斷尿液中是否存在Opiates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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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鴉片類藥物(Opiates)包含一群化合物,包括morphine, codeine及heroin。morphine codeine是從鴉片萃取而得(鴉片則來自罌粟的樹脂),它可進一步用化學方法提煉為海洛英(更強效的雙乙醯化類似物)。這些化學上近似的“鴉片劑”(opiates)能減輕對物理和心理性刺激的敏感度、隱痛、恐懼及焦慮。用藥過量(通常是由於劑量計算錯誤或劑量濃度有變化)時會死於呼吸衰竭。結果為初次篩檢,判定必須以 GC/MS 之結果做為確認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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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血清免疫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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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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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非定量檢測,本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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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嗎啡試驗標準作業手冊 (FH-LAB-SOP-6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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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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