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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Lithium (Li)
檢驗收費碼 FDPLIT 健保碼(點數) 10520B(15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2-黃頭管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建議採檢時間為Trough,用藥後至少12小時或下次給藥前抽
2.檢體傳送要求 採檢後2小時內全血,以常溫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採血時間與醫囑時間不符者、溶血(≧3+)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全血於室溫可保存4小時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冰箱7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5天
9.檢驗方法 Colormetric/endponit
10.生物參考區間 給藥後12小時濃度:1.0-1.2 mmol/L 最低有效濃度:0.6 mmol/L Toxic:>1.5 mmol/L
11.適應症 定量血清中Lithium濃度作為臨床治療及血中藥物濃度監控之依據。

12.臨床意義

鋰鹽是用來治療躁鬱症,其可穩定情緒之機轉仍不清楚。鋰鹽劑型可為膠囊、糖漿或錠劑,完全經由腸胃道吸收,且不與血漿蛋白結合。口服後二到四小時血漿中濃度會達到最高值,主要是靠腎臟的排泄完成廓清作用,單一次劑量後約95%鋰鹽於6-12小時後由尿液排出,剩餘劑量於10-14天後排出 。監測鋰離子的濃度可以確保病人確實遵從醫囑並預防中毒。
13.執行組別 血清免疫組
14.其他 委託立人檢驗所代檢
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16.資料來源
17.生效日期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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