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6:Blood/02-黃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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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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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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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採檢後檢體,請於2小時內送至檢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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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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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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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全血: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 但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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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血清:2~8℃可儲存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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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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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無法追加複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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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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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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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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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F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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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3.5 (-);
3.5-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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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中之rheumatoid factor協助臨床診斷類風濕性關節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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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RF為對抗人類IgG Fc部位之自體抗體,其也可與動物IgG作用。RF主要為IgM形式但也可能有其他isotype存在。RF為ARA (American Rheumatology Association)診斷類風濕性關節炎(RA)依據之ㄧ,約70-90%RA患者血液中可測得RF,血液中測得高濃度RF代表疾病之嚴重度;但在血清RF陰性之RA患者,血液中RF為低濃度甚至測不到。RF-IgM的定量除了可用於診斷類風濕性關節炎之外,對於疾病的預後及監測治療反應也有幫助。RF-IgM除了存在於類風濕性關節炎外,也存在於許多其他的風濕性疾病、腫瘤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及老年人的血清中。因此不可以單獨以RF存在與否作為RA之診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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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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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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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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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資料來源 |
參考外送單位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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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生效日期 |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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