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Q W E R T Y U I O P
A S D F G H J K L
Z X C V B N M
首頁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Cholesterol
檢驗收費碼 FBILES FAALES (腎臟病跨專業照護專用) 健保碼(點數) 09001C(7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6:Blood/03-綠頭管
(2)建議採檢量:全血2-3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採檢後檢體,請於2小時內送至檢驗科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全血:室溫可儲存4小時,但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漿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血漿:室溫下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天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2-8℃冰箱儲存7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24小時
9.檢驗方法 COD分光光度計終點比色法
10.生物參考區間 依據美國國家膽固醇教育專案對罹患心血管疾病風險建議: 高度風險≧240 mg/dL; 中度風險201-239 mg/dL; 低度風險≦200 mg/dL
11.適應症 定量血漿中膽固醇的濃度,協助冠狀動脈疾病之診斷及治療追蹤。

12.臨床意義

1. 膽固醇(Cholesterol)係由四個環狀構造及鏈狀組成的醇類。體內的膽固醇部分來自食物,大多以體內合成為主。人體?日約合成1~1.5克膽固醇,其中68~74%在肝臟中合成,其他組織器官如皮膚、性腺、腎上腺、腸及主動脈等,每天均能合成約0.5克的膽固醇。其中在腎上腺及性器官合成的膽固醇會轉變成類固醇激素(steroid hormone)。血清膽固醇,有70%為膽固醇酯,其餘30%為游離膽固醇(free cholesterol),兩者合稱為總膽固醇(total cholesterol)。血中的所有膽固醇皆存在於不同脂蛋白,並由脂蛋白攜帶循環著。 2. 各種脂蛋白中的膽固醇含量分別為:乳糜微粒(5%);VLDL (13%);LDL (60%);HDL (22%)。血中的膽固醇含量係靠吸收、合成、排泄三種作用維持平衡著,若其中有一變化,將造成血中濃度上升或低下。 3. 血清中的膽固醇(Cholesterol)濃度,是和肝以及腸道裡膽固醇的產生、吸收、異化還有血液中脂蛋白代謝有著密切關係。 4. Cholesterol增加:(a)家族性高lipoprotein血症,腎炎,燙傷,出血。(b)代謝異常:糖尿病,Von Gierke病,動脈硬化症。(c)內分泌疾患:甲狀腺機能降低,Cushing症狀群,末端肥大症 ,Hormone服用。(d)肝、膽道疾病:閉塞性黃膽,膽汁性肝硬化。(e)胰臟疾病:急性或慢性胰炎。(f)胃疾病:Nephrose Syndrome。 5. Cholesterol減少:(a)內分泌疾病:甲狀腺機能亢進,Addison病,下垂體機能降低。(b)肝疾病:肝實質障害(肝硬化等)。(c)吸收不良:貧血,惡體質,營養不良。(d)胃疾病:絲球體腎炎。(f)Tangier症(HDL缺乏症)。
13.執行組別 生化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271)
14.其他
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請參閱檢驗科定量檢驗項目量測不確定度列表
16.資料來源 總膽固醇試驗標準作業手冊(FH-LAB-SOP-64-007)
17.生效日期 2023/5/19



 
  無標題文件
網站瀏覽人數:15607   線上人數: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