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Q W E R T Y U I O P
A S D F G H J K L
Z X C V B N M
首頁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A/G
檢驗收費碼 FBIAG 健保碼(點數) 09038C、09040C(8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6:Blood/03-綠頭管
(2)建議採檢量:全血2-3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採檢後檢體,請於2小時內送至檢驗科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全血:室溫下可儲存2小時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血漿:室溫下儲存8小時;2-8℃儲存2天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2-8℃冰箱儲存7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24小時
9.檢驗方法 (1)Total protein:Biuret分光光度計終點比色法; (2)Alumin:BCG分光光度計終點比色法
10.生物參考區間 (1)Total protein:6.7-8.3 g/dL; (2)Alumin:3.8-5.3 g/dL; (3)A/G:1.0-2.0
11.適應症 協助評估營養狀況及診斷和治療與肝臟,腎臟,或骨髓有關的疾病,以及其他新陳代謝或營養的失調。

12.臨床意義

測量總蛋白質是用來診斷和治療與肝臟,腎臟,或骨髓有關的疾病,以及其他新陳代謝或營養的失調。血清白蛋白的檢測應用於許多臨床疾病的診斷。血清白蛋白升高通常是脫水的結果。血清白蛋白下降則發生於部分腎臟疾病,肝臟疾病,感染,嚴重燒傷和癌症疾病中。
13.執行組別 生化組 (連絡電話:08-8323146#1271)
14.其他
15.檢驗效能
(量測不確定度)
NA
16.資料來源 總蛋白試驗標準作業手冊(FH-LAB-SOP-64-016);白蛋白試驗標準作業手冊(FH-LAB-SOP-64-017)
17.生效日期 2023/5/24



 
  無標題文件
網站瀏覽人數:15598   線上人數:63